7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成效时透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2015年底开始试点,到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2019年启动第二轮督察,到2022年上半年,分6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推动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共赢。在长江岸线整治方面,长江11个省(市)累计腾退长江岸线457公里,既提升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又为优质产业发展腾出了空间,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发布会上介绍,督察着力啃“硬骨头”、消除“老大难”,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确保各生态环境参与主体将环境守法视为己任的一系列约束机制中,肩负重任的督查作用明显,立竿见影。
据统计,截至目前,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95%。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完成,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到目前为止,完成整改28.5万件。
有力的督察举措实际上为各地推动解决重点生态环境难题提供了契机。马军认为,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和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力执行,公众环境意识不断增强,这些都在推动地方政府决心走出以往“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的固有发展模式。
近年来,决策层不断重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地位,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也许生态环境保护的治本之策在于产业结构调整,但破解之道当从趋严的环保约束找寻出路。马军认为,包括新修订的法律、督察机制以及强化社会监督在内的一系列组合拳也应继续深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创新督察机制、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制度。”
在马军看来,确保持续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必须持续强化约束机制。其中,确保环境守法堪称治本之策。
“之所以我国长期存在环境守法难题,就是因为环境违法主体往往能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变通方法,环境违法成本低、处罚轻。如今,这些问题已随着一系列更趋严格的环保法规的出台而有所改变。”马军说,在此基础上,主管部门强化督察执行和问责机制,让偷排漏排以及各种不按要求执行的有损生态环境的行为不敢为,才能真正建立起有序、有为的环境守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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