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突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144天,比2019年增加20天,比2015年增加105天,是2015年的3.69倍,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记载以来优级天数最高。
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4.12,同比减少0.07,改善比例为1.7%。优良天数305天,优良率83.3%。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66微克/立方米)下降36.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4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下降2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下降13微克/立方米;臭氧八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下降2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下降0.5毫克/立方米。
据生态环境和气象专家分析,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有144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低于50,相当于自然风景区标准。2020年,我市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蓝天白云明显增多,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2020年,市委、市政府把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深入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举措,开展六大“专项行动”,落实28项攻坚措施,力促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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