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和部署,日前,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揭牌。
我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原省质监局稽查分局、省食品稽查总队、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单位划入的人员编制由省生态环境厅及省执法局管理。
去年12月,省执法局得到正式组建的批复,成为全省仅保留的两支省级执法队伍之一,编制由20名增至101名,编制数量在全国居于前列。
省执法局的核心职责是负责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跨行政区生态环境问题,承担环境信访工作;同时加强对市县执法队伍的组织协调和稽查考核,监督指导市县执法队伍建设。
据悉,改革后其他省直部门不再保留生态环保执法职责和队伍,省执法局将整合并统一行使省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行政执法职责,由单一的环保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全省市县生态环保执法队伍也将由70个整合为50个,编制数量达到26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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